北市警中正二分督字第10630465800號函公告
依據: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5條、「警察職權行使法」第6、7、8、19、20、21、27、28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管制期間:106年4月17日20時起至4月19日24時止,並視狀況提早或延後。
二、管制範圍:臺北市中正區北起愛國西路(含),南至南海路(含);東沿羅斯福路(不含),西迄重慶南路(含)及重慶南路2段6巷及8巷相關管制範圍內道路。
三、管制期間,公告範圍內實施必要之人、車管制措施,並視實際狀況實施身分查證及物品管制,請用路人配合並接受執勤人員之引(指)導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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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esut.tp.edu.tw/modules/news/article.php?storyid=11369